常有人問:我們為什麼要活在人間?


如果人生連「」的意義都不能了解,那就活得沒有意思了!

活,就是生命的意義!活,就是要動,所以要辦活動。


要活,就要能動;動,就要和時代共同啟動,和人類共同活動,


所以每一個人都要知道「活」的意義,


如此才能動員起來。

活的意義是什麼呢?人到底為何而活呢?

一、為求學而活:


人在幼年的時候,不是只為了喝奶水、吃糖果而活,


他是為了長大而活,為了求學而活,為了讀書將來孝養父母而活,


為了在社會上成功立業而活,甚至為了普利天下而活。


人生要活在希望裡,活在未來裡;有未來,才有希望,


有讀書,才能成「人」。

二、為生計而活:


人之生,就是為「活」而生,不是為「死」而生。


有的人一天到晚希望「了生脫死」,如果生活都不能解決,


如何了生脫死呢?


所以活的目的,就要先講究生計。我有家庭日用的計畫、


我有謀求衣食溫飽的計畫、我有利濟群生的計畫。


我不但要有個人生存的計畫,還要有安頓親人生活的計畫,


甚至要有社會發展的計畫、要有國家強大的計畫。


人類要謀生,就要為活著做種種有益的計畫。

三、為服務而活:


人的活命,不是只為了一己之生存,人活著,要擴大活的範圍、擴大活的意義。


活著的意義,就是要為大眾服務!人與生俱來,就有「自私」的習性,


但是自私的生活,只有萎縮,只有渺小,只有狹隘;


廣義的活,就在服務。過去的歷史人物,為人所歌頌、讚歎者,


都是因為他有服務的性格;今後的時代、社會,


必定也是一個服務的時代與社會。


現在的服務業非常盛行,交通、餐飲、旅遊,都是服務業,


未來必將擴及到金融、養老、育幼、醫療等,


都是無國界的服務業。

四、為修道而活:


人活著,也不能只是一味的、茫然的只為苟且偷生,


做個行尸走肉之人;


人活著,應該要為學、為道,所以在為學、為人之外,


更要為修道而活。


人所以要修道,就是要提升自己、規範自己,要讓自己因信仰而超凡入聖,


這就是活著最大的意義了。

五、為救世而活:


人可以在活著的時候,為自己規畫人生,你是為一人而活呢?


你是為一家而活呢?你是為一國而活呢?


還是為世界眾生而活呢?


假如你是為世界眾生而活,就要努力謀求世界的和平、


人民的安樂,就要為社會和諧、眾生普度而犧牲奉獻。


尤其要發願,我是為救人而來活著,我是為救世而來活著;


捨去救人救世的慈心悲願之外,


世間還有什麼值得為它活的呢?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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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ce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